近年来,随着妇科肿瘤诊疗不断向精准化、全程化和规范化推进,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FN)及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保障抗肿瘤治疗如期、足量实施的重要环节。尤其在卵巢癌、宫颈癌和子宫内膜癌等妇瘤临床中,患者常常需要经历多周期化疗、围手术期治疗、同步放化疗或复发后的连续治疗,一旦骨髓保护不足,极易影响治疗节奏和整体获益。2026年,长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医保限定范围进一步拓宽至“既往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这一变化不仅回应了临床实践中的真实需求,也为更多患者获得及时、规范的预防性治疗创造了条件。围绕医保政策更新的背景、妇瘤患者的风险特征、临床管理逻辑及不同代际长效G-CSF的选择考量,《肿瘤瞭望》特别邀请河南省肿瘤医院晁宏图教授进行深入解读。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妇科肿瘤诊疗不断向精准化、全程化和规范化推进,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FN)及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保障抗肿瘤治疗如期、足量实施的重要环节。尤其在卵巢癌、宫颈癌和子宫内膜癌等妇瘤临床中,患者常常需要经历多周期化疗、围手术期治疗、同步放化疗或复发后的连续治疗,一旦骨髓保护不足,极易影响治疗节奏和整体获益。2026年,长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医保限定范围进一步拓宽至“既往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这一变化不仅回应了临床实践中的真实需求,也为更多患者获得及时、规范的预防性治疗创造了条件。围绕医保政策更新的背景、妇瘤患者的风险特征、临床管理逻辑及不同代际长效G-CSF的选择考量,《肿瘤瞭望》特别邀请河南省肿瘤医院晁宏图教授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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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瞭望》:最新医保将长效G-CSF的限定范围拓宽至“限既往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这一政策调整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晁宏图教授:从妇科肿瘤临床实践来看,这一政策调整首先是对现实诊疗需求的积极回应。尽管近年来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不断发展,但化疗依然是妇科肿瘤治疗中的核心手段之一,而骨髓抑制则是化疗最常见、最值得重视的不良反应之一。尤其当患者出现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甚至进一步发展为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时,不仅会增加感染风险,严重时还可能危及生命,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化疗如期、足量开展,进而影响整体治疗效果与患者预后。
这一点在妇瘤领域尤为突出。比如卵巢癌患者往往需要接受多周期含铂联合治疗,宫颈癌患者常需要同步放化疗,部分高危或复发患者还可能进入更强化、更连续的系统治疗路径。对于这类患者来说,FN管理绝不是单纯的支持问题,而是能否保障整个治疗路径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从政策层面看,国家持续强调癌症诊疗的规范化管理。《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提出,要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诊疗质量控制。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肿瘤治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进行更规范、更前移的管理,本身就是提升肿瘤整体规范化诊疗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临床指南也在不断推动管理理念更新。2025年发布的《妇科肿瘤药物治疗不良反应管理指南》对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清晰的思路,核心就是“关口前移、评估预防、分层管理”。
正是在这种明确的临床需求和指南共识基础上,医保政策将既往“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进一步拓宽为“限既往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02
《肿瘤瞭望》:结合当前妇科肿瘤领域的升白管理现状,您认为此次医保政策更新,主要满足了哪些临床需求?
晁宏图教授:这次医保支付范围的扩大,最直接的意义在于提升了长效G-CSF的可及性,帮助临床真正把“该预防的人群尽早预防”落到实处。过去,部分患者虽然存在明确的中性粒细胞减少风险,但由于报销条件相对局限,临床在预防性使用时往往会有顾虑。政策范围扩大以后,经济壁垒和准入限制得到了明显缓解,对于推动规范化管理是非常有价值的。
对妇瘤患者来说,这种意义更具体。卵巢癌患者的治疗往往依赖多周期方案完整执行;宫颈癌同步放化疗患者对治疗节奏要求极高;子宫内膜癌及复发患者则常常需要根据前序骨髓抑制情况及时调整支持治疗策略。如果长效G-CSF的使用受到报销条件束缚,临床很难把“前移预防”和“持续保护”真正落实到位。对医疗机构而言,这意味着各级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在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管理方面,会有更足的信心去落实指南推荐,从而提升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化疗能够尽量按计划推进。
妇科肿瘤很多患者的疗效依赖于治疗节奏和剂量强度能否得到保障,这一更新也让实际决策更加贴近真实世界。我们都知道,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很多时候发生在院外,而并不是每一位患者都能在“前次化疗”节点被完整、及时地监测到。如果医保限定过于强调“前次”,那么一些实际上已经具备预防必要性的患者,反而可能在执行层面得不到合理保护。此次政策更新充分考虑了临床管理中的可操作性,让医生在进行预防性干预时有了更大空间。对患者而言,受益则更加直接。更多符合条件的患者,有机会在首次或较早的化疗周期中获得长效保护,从而减少化疗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降低感染风险,也减少因并发症导致的治疗延迟、额外住院和生活质量下降。所以这次医保政策更新,不只是报销范围的变化,更是支持治疗理念在妇瘤临床落地过程中的一次前移。
03
《肿瘤瞭望》:如今已有多款长效G-CSF纳入新版医保。在临床实践中,您通常会如何考量不同产品的使用顺序?
晁宏图教授:目前进入医保的长效G-CSF产品,已经涵盖了不同代际,包括聚乙二醇(PEG)化G-CSF、经过连接子修饰的PEG化G-CSF、Fc融合蛋白G-CSF,以及基于人血清白蛋白融合技术的改构G-CSF。对临床来说,药物选择不能只看“是不是长效”,而是要从作用机制、疗效表现、安全性、耐受性以及患者的实际可及性等多个维度综合判断。
从妇科肿瘤临床出发,我们尤其关注几个问题:第一,药物能否在多周期治疗过程中提供稳定、持续的骨髓保护;第二,能否尽量减少因感染、粒缺带来的治疗中断;第三,是否适合门诊化疗、同步放化疗以及复发后连续治疗这些真实场景。如果从技术迭代角度看,第四代长效G-CSF代表的是一种升级型思路,而不是简单的同类补充。
阿格司亭α有几个关键创新点值得关注:第一,它采用了人血清白蛋白(HSA)融合技术,在长效化策略上有别于PEG修饰;第二,它通过改构设计进一步提升了分子活性;第三,从工艺角度看,毕赤酵母表达体系也提供了不同于部分传统技术路线的选择。
从安全性考量上通常会关注几个方面。比如,含PEG结构的产品,临床上会关注其潜在蓄积和过敏相关问题;Fc融合蛋白路线则可能引发对免疫反应的进一步考量;而采用哺乳动物细胞表达体系的产品,也会让部分医生关注工艺相关的风险控制。四代长效G-CSF之所以受到关注,正是因为它试图在这些方面提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从迈粒生(阿格司亭α)的关键III期研究数据来看,在第1化疗周期,阿格司亭α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达到对照组非劣效;而在第2到第4化疗周期中,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持续时间和发生率进一步下降。在所有化疗周期中,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较对照组最高可降低42.4%,第2周期FN发生率更快降至0%,第2到第4周期整体FN发生率也低于对照组,同时抗生素使用率呈现更优趋势。这些数据对妇瘤临床特别有意义,因为卵巢癌多周期含铂治疗、宫颈癌同步放化疗以及复发患者后续系统治疗衔接,真正需要的就是“稳定、持续、全程”的保护。对这类治疗目标积极、需要足量按时完成治疗,但同时又存在基础状态偏弱、营养不良、感染风险高或治疗负担重的患者来说,既需要“升白”,更需要“不断档、可预测、能贯穿全程的保护”。当然,最终用药仍然要结合患者具体情况、治疗方案风险、既往粒缺史以及药物可及性综合判断。但在具备临床可及性的前提下,技术更成熟、证据更扎实、疗效和安全性更均衡的产品,通常会是我们更倾向优先考虑的方向。
晁宏图教授
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妇科主任医师主持工作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妇科学科带头人
河南省医学重点专科妇产科学科带头人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妇科肿瘤专委会委员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妇科肿瘤专委会常委
中国抗癌协会妇科肿瘤整合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妇科专业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临床肿瘤学会妇科肿瘤质量控制及临床研究专委会常委
河南省临床肿瘤学会妇科肿瘤专委会常务委员
河南省医院协会妇科肿瘤规范化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河南省医学会妇科肿瘤分会委员